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四條條文,正式宣告原住民族電視臺(以下簡稱原民臺)邁入無線電視數位新世紀,讓原民臺可以透過衛星及無線訊號傳送節目,增加原民臺訊號的穩定度,擴大原民臺收視的群眾,讓都會地區民眾也可以在無線頻道收看精彩的原民臺節目。
原民會表示,因應原住民族地區多山崎嶇之環境及天候影響因素,原民臺節目是以衛星作為訊號傳播載體,僅能提供原鄉地區裝設有衛星收視設備之民眾收看,一般都會地區民眾無法透過無線頻道收視。透過此次修法,鬆綁了廣播電視法有關頻道租賃的規定,未來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可以和經營無線電視的機構合作,播出原民臺節目,讓民眾除了可透過衛星收看原民臺,亦可藉由無線頻道收看,擴大原民臺節目的收視人口。
藉由收視人口的提昇,原民臺不僅可以服務更多原鄉的族人,在都會地區的族人也可以透過無線電視頻道,關心原鄉的各項議題,讓更多的非原住民族認識原住族文化,關心原住民族發展,促進更為融洽的族群關係。